阆中市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2021)川1381执恢833号
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29日10时至2021年12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17/09)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
拍品名称 | 阆中市保宁镇文昌宫街 | ||||
评估价:5862200元
| 起拍价:3282832元 | 保证金:380000元 | 加价幅度:10000元 | ||
拍品情况 | 财产所在位置 | 阆中市保宁镇文昌宫街 | |||
执行案号 | (2021)川1381执恢833号 | ||||
优先购买权人 | / | ||||
房权证号 | 阆房权证字第201103066号 | ||||
查封情况 | 阆中市人民法院首查封 | ||||
拍品所有人 | 罗友超、伏桂华 | ||||
建成年代 | / | ||||
规划用途 | 商业 | ||||
建筑面积 | 780.33平方米 | ||||
户型 | / | ||||
所在楼层/总楼层 | 1/7 | ||||
朝向 | / | ||||
是否有租赁 | 有 | ||||
装修 | / | ||||
| 财产占有情况 | 承租人使用 | |||
| 是否负责腾退 | / | |||
| 钥匙 | 无 | |||
物业欠费 | 无 | ||||
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书》 | ||||
拍卖说明 | |||||
一、拍卖对象: 1、拍卖对象位于阆中市保宁镇文昌宫街,分为三处,对象一面积为116.15平方米,现位于文昌宫街187、189、及191号后面部分,对象二面积为538.08平方米,现位于太清宫街34-60号(双号,不含54号)共13个开间,对象三面积为126.1平方米,现位于太清宫街17、19、21号,此次为整体拍卖。该标的市场价值源于传统委托评估,本院合议庭根据传统委托评估结果确定起拍价。本次拍卖以标的物移交时为准,不含家具、家电及可移动的所有物品。 2.税费负担情况:税费金额与被执行人的房屋面积大小、取得方式、初始价格、产权办理时间及竞买人和被执行人的房屋套数等情况有关,可能产生个人所得税、契税、增值税等税费,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行政部门了解。标的物过户登记产生的相应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凭有关缴费凭证原件在领取本院权证转移裁定文书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3.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4.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网络司法拍卖参与人员,在参与司法拍卖前,务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对于没有购买意愿,或明知资金不足,无力支付拍卖款,仍与他人激烈竞价、恶意抬高价格,阻止他人正常竞买,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说明:对象一的租期截至2024年,租金2.3万元,对象二两人合租,租金7-8万元,对象三租赁一部分,租金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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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四川优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组织看样工作,有关看样、产权过户、按揭金融贷款等咨询服务请登录http//www.sfupw.com/网站自助预约),咨询预约电话:400-9959166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者超出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买有效,两人及以上应买价高者得。
五、本次拍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拍卖公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的实物现状予以确认。请竞买人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六、标的物过户等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等登记相应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7日内前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阆中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账号:6232813670001685189,并备注“执行案号【(2021)川1381执恢833号】余款”)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二、买受人必须在尾款缴纳期限内向法院缴付全额尾款。特别提醒:有需要贷款的竞买人请在开拍前留足时间自行与银行联系,完成贷款资料的提交与审核,确认有贷款资格后再参与竞拍,相关贷款问题与本院无关。如买受人在贷款能否通过审批都不确定的情况下盲目竞拍而导致悔拍,可能造成的保证金被没收等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四川优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贷款、过户咨询电话:400-995916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承办人电话:0817-6357250(颜法官))
咨询电话:400-9959166
监督电话:0817-635722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人民法院执行局6楼
阆中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